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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法院|“交叉执行”26年欠款终讨回
  发布时间:2024-06-26 14:13:37 打印 字号: | |

跨越26年的坚持与期待,当执行款终于到手的那一刻,家住营口市西市区辽河社区60岁的邢某不禁泪眼婆娑:“26年了,我从34岁开始打官司,原本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可以全额拿回执行款,了却我这么多年的心愿!”




张鲁宁全力以赴研究案情





1998年4月,邢某与营口市站前区某综合市场签订了一份商亭购买合同,约定综合市场应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商亭。然而,约定的时间到了,某综合市场却未能如约交付商亭。随后,邢某将综合市场起诉至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经站前区人民法院调解,某综合市场同意返还邢某购亭款4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某综合市场却仍未返还购亭款。无奈之下,邢某到站前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站前区法院执行到两万余元款额后,因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中止执行。


1999年,由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2000年由西市区人民法院重新立案。此后的24年里,西市区人民法院一直未放弃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2023年4月,邢某发现被执行人仍在经营,于是向西市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考虑到该案件长期未能执行完毕,西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内部交叉的方式对该案件进行恢复执行立案,并随机分配新的承办人。然而,此次执行依然未能找到有效的财产线索。


虽然案件再次终结本次执行,但案件的执行却没有停止。2023年末到2024年4月,案件承办法官张鲁宁带领团队先后三次到该综合市场现场调查、实地执行。虽然多次碰壁,但执行团队并未放弃。“每次看到邢阿姨离开法院时蹒跚的背影,我不禁感同身受她26年的不易!”张鲁宁表示交叉执法工作必须“全力以赴”!


在此后的日子里,西市区人民法院跑出了交叉执行“加速度”——通过与租赁商户交流,执行团队掌握了被执行人有营收款项流入,通过非个人账户收款的证据。在法律的强制力和执行干警的感召下,被执行人终于愿意履行剩余执行款。随后,西市区人民法院联系邢某到法院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在西市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当即交付了拖欠款项,申请人也自愿放弃了逾期利息。


至此,这起悬而未决26年、历经4次执行程序的积案终于成功执行完毕。邢某的心愿得以实现,他对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的付出感激不尽。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充分体现了营口法院系统对执行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感谢西市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干警,你们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让我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邢某对此感激不已。




 
责任编辑:西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