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西市法院着力打造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的平安环境、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申请人营口市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某霞、张某明、营口市某浴池执行案件,由于三个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拒不迁出,已严重影响西市区的城市规划和严重损害的法律的尊严,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西市区法院决定对三个被执行人进行强制迁出。
强制迁出当天,为了保证此次行动的公开公正及行动中被执行人的人身安全,我院邀请营口市公证处的公证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现场监督,邀请西市区动迁办、医院派遣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全程参加,并指派专职人员全程录像。
首先,对被执行张某明进行强制拆除。由于在迁出前承办人孙法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张某明已将所承租房屋的物品大部分搬出完毕。到现场后经过简单的迁出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确认被执行人所承租的房屋内的物品已搬出完毕,于是申请人将张某明所占房屋拆除。
其次,承办人邢法官与被执行人某浴池经营者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将房门打开,在营口市公证处的公证和社区的见证下,现场经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和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共同确认房屋所在的位置和现场状况。对所需要执行的房屋进行现场确认。由于该房屋的四面墙,已被其他违建房屋使用不能排除,故暂时没有拆除。
再次,承办人邢法官与被执行人吕某霞进行电话沟通,将吕某霞找到现场,与申请人进行调解。因吕某霞患有心脏病,我院做好充分的准备,由已经在现场120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和护理,并及时送往医院。保障了被执行人吕某霞的生命安全,也保证了强制迁出的顺利进行。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决定对吕某霞所占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在营口市公证处的公证和在社区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吕某霞所承租的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强制迁出。在迁出过程中,吕某霞的儿子刘某带领其多名亲属到现场吵闹阻碍执行,并录音录像,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和强制带离。带离后,吕某霞的儿子刘某再一次通过迁出现场的其他租赁户的门,偷偷溜进现场。并阻止工作人员的搬迁,执行干警及时发现后,执行局邢法官带法警对其劝离,经劝离无效后,法警强制带出该厂。
此次强制迁出,在区委和西市区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共同努力下共同完成,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速度和效率是优化营商环境最好的体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西市区法院将继续为企业排忧解难、清淤疏堵、保驾护航,以最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使外地企业能够放心在本辖区从事生产经营,也保障本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西市招商引资上项目提供法治保障,贡献司法力量。
西市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5日